福州购房入户为什么不能第二次?

  户口政策改革是根据福州市政府制定,由市政府根据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根据《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有关权限、时限和程序的规定(修订稿)》可知:一套商品房只可享受一次购房落外地(福州市五城区以外)户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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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买房落户有什么规定?

  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房),产权所有人系本人所有或直系亲属共有的,可按人均25平方米面积准予迁入夫妻、父母、未婚子女等直系亲属,已婚子女按人均面积可以整户迁入,不允许拆户迁入后再申请“三投靠”。

  办理手续:凭《房产证》原件、原籍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籍地派出所出具与产权人关系证明、《结婚证》。

  注:一套商品房只可享受一次购房落外地(福州市五城区以外)户口政策。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到房产所属到迁入地所属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审核办理,签发《户口准迁证》或《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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