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个人申请养犬登记怎么办?
办理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住所不在禁止养犬区范围内;
(3)具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4)近三年内无遗弃、虐待犬只行为记录。
办理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
(2)养犬地证明;
(3)符合规定的犬只照片;
(4)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5)从境外进口的犬只,还应当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检疫证明。盲人饲养导盲犬只、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只,还应当要提交盲人、残疾人和导盲犬、扶助犬只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
养犬单位或个人携犬只到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领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填写。
办理犬只注销登记、变更登记(民间动物保护组织、社会团体收容救助且已办理集体养犬登记的犬只变更除外)、补办证件的可不携带犬只。申请办理第二只犬只登记的,还应当如实告知在登记周期内是否有违法养犬信息记录,有违法记录的不予办理第二只犬只登记。
接收材料和初审
经办工作人员接受申请材料和初核、对新办证的犬只扫描识别,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开具《养犬登记办理回执》。尚未注射疫苗的,由服务点工作人员免费注射国产单联狂犬病疫苗并出具家犬免疫证。材料不符合的,当场告知其一次性补齐。
收回牌证
申请办理延续、变更、注销等养犬登记的,工作人员须收回相应的养犬登记证件或犬只标识牌等证件。
照相、注射芯片
服务点工作人员免费给犬只照相、免费给犬只注射电子识别芯片。办理犬只延续(年审)(但在初次办办理养犬登记时按规定暂未注射芯片的,在办理延续(年审)时应当携带犬只注射芯片)、变更、注销的不需要给犬只照相和注射芯片。
审批、发证
服务点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和犬只信息录入“南宁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同意的,由公安机关制作养犬登记有关证件并由原办理的服务点发放。
领取证件
申请人持《养犬登记办理回执》在规定时限内到原办理的服务点领取《南宁市养犬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1、收费标准:
(一)每年每只150元。
(二)养犬人连续两年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并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从第三年起减半收取,但养犬期间存在违法养犬行为的,不得享受下一年度减免优惠。
(三)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以及七十岁以上孤寡老人饲养一只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收容救助的犬只,免缴养犬管理服务费。
2、养犬登记证、犬只电子识别标识、犬只标识牌遗失或者损毁需要补办的,收费标准为:养犬登记证工本费10元/证,犬只电子识别标识工本费42元/个,犬只标识牌工本费15元/副。
3、收费依据: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南宁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项目的通知》(桂财综〔2015〕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南宁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函〔2015〕7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南宁市继续实行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的批复》(桂财税〔2016〕49号)以及《南宁市财政局、物价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南宁市继续实行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的批复的通知》(南财综〔2017〕8号)。
http://gaj.nanning.gov.cn/xxgk/zwgk/sfqd/t3382019.html
办理地点:
南宁市公安局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办理。
小贴士:微信搜索关注南宁本地宝,后台回复【狗证】,即可获取南宁狗证办理材料、条件、网点、费用,南宁个人禁止饲养的犬类,南宁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南宁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等指南~还有犬证在线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