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深圳个体户经营所得税起征点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数据来源:

  拓展

  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开票方法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税务机关或电子税务局办理: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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