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狗证怎么办理

  兰州狗证办理指南:

  1.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登记、年审和免疫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免疫制度。犬只的免疫费用由养犬人自行负担。

  2.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时,将犬只送至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等免疫接种,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3.严格管理区内未登记的犬只,自取得狂犬病等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

  说明:

  严格管理区:城关区、安宁区、西固区、七里河区

  一般管理区:红古、皋兰、榆中、永登

  个人在办理犬只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养犬人的身份证;

  (2)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3)犬只的狂犬病等免疫和电子标识植入证明。

  单位确需饲养犬只的,在办理犬只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3)独立场所及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圈养设施等的相关证明;

  (4)犬只免疫证明和电子标识植入证明。

  ★狗证办理指南:

  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回复关键词【狗证】,即可获取狗证办理指南、办理地点、兰州市养犬条例、禁止养犬类型等信息,并且实时更新中~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