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资公司注销指南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申请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所需资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

  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备案通知书》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

  办理流程:

  1、【上传材料】,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后台审查】,工作人员审查上传文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是否齐全;

  3、【递交材料】,后台审核通过后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网登】,收到邮寄材料后,工作人员启动受理流程,审批出证;

  5、【领取证照(通知书)】,审批完成后,工作人员核发审批的证照(或通知书等)。

办理收费: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到现场次数:0次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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