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偿还商贷本息提取条件
长沙公积金偿还商贷本息提取条件:
1.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的还款额
2.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
3.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
4.正常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须提供结清证明,可自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拓展信息: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大修自住房的自C、D级《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不同房屋提取之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家庭在湖南省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申请提取的,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所在地应为夫妻一方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提醒】进入我们的微信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微信ID:cshabdb),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更多长沙公积金、湖南省直公积金最新资讯。
手机维信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长沙本地宝”)
进入公众号回复:公积金
即可获取更多长沙公积金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