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层次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
(一)人才本人属于按照《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人才;
(二)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
(三)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人才安家费补贴待遇或者购房补贴待遇。
申报材料:
(一)《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公寓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核验)。
申请流程:
高层次人才在住建局政务网站下载《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公寓申请表》,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高层次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提供人才《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公寓申请表》及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国内籍人才提供居民身份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港澳台籍人才提供通行证等)。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由用人单位到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告知用人单位补正;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将申请信息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高层次人才类别及人才本人和共同申请人享受安家费补贴情况,并将核对情况反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高层次人才类别不属实,或者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住房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告知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类别属实,住房情况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对结果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住房及享受购房补贴情况,经核对符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公寓》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予以核准租赁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租赁资格。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核准结果反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将核准结果告知用人单位。
市住房保障部门自核准租赁资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视房源状况给予高层次人才安排住房,采取用人单位随机抽选房号的方式确定住房。
运营管理单位、用人单位、人才三方共同签订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应当包括签订方基本权利义务、续租和退租规定、违约责任等内容。
办理地点:
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五楼
办理时间:
受理申请通告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更多详细信息:
怎么办理高层次人才认定?微信搜索南宁本地宝公众号,后台回复【人才】,即可获取高层次人才公寓申请指南,还有南宁2019年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人才认定办理指南及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