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回国落户办理材料

  (一)办理港澳台胞回内地入户

  办理材料:

  1、《入户审批表》;

  2、《批准定居通知书》(原件);

  3、个人信息证明(原件)及原境外身份证件(复印件);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与户主关系证明);

  5、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当场采集人像。

  审批设置:区县。

  (二)华侨、外国国籍人员入户

  办理材料:

  1、《入户审批表》;

  2、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华侨出具)(原件);

  3、公安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外国国籍人员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与户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当场采集人像。

  审批设置:区县。

  (三)回国人员恢复户口

  办理材料:

  1、《入户审批表》;

  2、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与户主关系证明);

  注: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当场采集人像。

  审批设置: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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