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请时间

  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社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社部门或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下同)在接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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