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来邕留邕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需要什么材料
申报材料:
首次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在毕业后第12-36个月内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一)《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申请表》原件1份;
(二)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四)申请人建行银行卡复印件1分,核原件;
(五)《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申请证明》原件1份;
(六)申请人与南宁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书(任命或选派文件)。(以上能说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件1份,单位需盖章,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七)申请人在南宁单位就业期间社保缴费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社保或住房公积金官网查询,并选择开始工作当年和申请当年查询截图1份)。
(八)以上表格可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信息公开-财务与审计-学生资助栏目下载。
接收材料单位: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市教育局719室,
咨询电话:0771-261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