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来邕留邕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需要什么材料

  申报材料:

  首次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在毕业后第12-36个月内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一)《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申请表》原件1份;

  (二)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四)申请人建行银行卡复印件1分,核原件;

  (五)《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申请证明》原件1份;

  (六)申请人与南宁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书(任命或选派文件)。(以上能说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件1份,单位需盖章,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七)申请人在南宁单位就业期间社保缴费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社保或住房公积金官网查询,并选择开始工作当年和申请当年查询截图1份)。

  (八)以上表格可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信息公开-财务与审计-学生资助栏目下载。

  接收材料单位: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市教育局719室,

  咨询电话:0771-261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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