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台湾通行证异地办理流程

  网上预申请办理

  1.提交申请

  ①进入浙江省公安厅官网,点击“出入境网上预约”进入预约界面。阅读“网上预约须知”并勾选上所有选项,点击“确认”;选择“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请选择申请人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市辖县(市、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选择出入境受理窗口,点击预约。

  ②输入姓名和身份证等基本信息并选择预约时间段。之后修改个人信息,填写业务信息,填写取证信息,最后确认所有信息完成申请。

  2.预约成功后,在指定的时间段带着办理所需材料前往预约指定的办证大厅办理。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微信/支付宝),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时效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现场办理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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