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车补贴标准

(1)纯电动乘用车。

  150≤R<200(R为标准工况纯电动续驶里程,单位:公里,下同)0.75万元/辆,200≤R<250 1.2万元/辆,250≤R<300 1.7万元/辆,300≤R<400 2.25万元/辆,R≥400 2.5万元/辆。

  (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R≥50 1.1万元/辆。

  (3)纯电动客车。

  按照财建〔2018〕18号文规定,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类纯电动客车按照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车辆长度给予补贴。

  (4)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

  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按照财建〔2018〕18号文规定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单车补贴上限为5万元。

  (5)燃料电池汽车。

  燃料电池乘用车20万元/辆,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

  温馨提示: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现只针对2018年以及之前上牌的新能源汽车,2019年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尚未出台。

  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购置补贴标准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上牌的车辆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对应标准补贴。

  2.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对应标准的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3.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1倍补贴。具体如上文所示。

  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网页链接:http://fgw.sz.gov.cn/zwgk/qt/tzgg/201707/t20170725_79495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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