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本省户籍落户条件

  (一)在海口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含租赁);

  (二)在海口市有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落户条件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有序引导的原则,在来琼务工经商且已办理 《居住证》或者 《暂住证》的省外人员中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落户分值为80分。计算方法为基础分数加 上奖励分数减去扣除分数。达到落户分值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 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申请人工作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三、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本人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的 《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 (聘用)合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二)自2003年起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 (聘用)合同和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本省高考生源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者落实工作单位后又失业,已随父母一起共同居住生活且未婚或者离婚的,可随父母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2014年以后 (含 2014年)毕业且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和本人居民 身份证,到创业地所在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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