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合资公司注册代办怎么做?
办理条件
(一)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和标注“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办理材料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
5.资信证明
6.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薄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费用:不收费
依据:《合伙企业法》
办理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3-6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