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单双号限行范围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会商结果,预测2020年12月31日起空气质量将降至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决定自2020年12月31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自2020年12月31日12时起,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全市工业企业按照《长治市2020-2021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的通知》(长工信运行节能〔2020〕340号)要求,严格执行错峰生产。

  依据:http://www.qinxian.gov.cn/szdt/zwyw/202012/t20201231_2224192.html

  以下是以前的信息:(注意:已过期)

  长治单双号限行范围

  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限行区域图

  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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