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重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区县(自治县)价格、财政、教育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测算教育成本,在不超过市定政府指导价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

办学等级 办学形式 收费标准
一级幼儿园 全日制 400
二级幼儿园 全日制 300
三级幼儿园 全日制 200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 全日制 120
未提供午餐午睡 全日制 按本等级标准的70%收取
备 注 1.寄宿制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2.市级示范幼儿园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3.保教费中含20%管理费,幼儿家长可凭缴款收据回单位报销,由幼儿父母所在单位负担。

  2、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根据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3、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11〕79号)规定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400元,各区县(自治县)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具体收费标准。

  4、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应家长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其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政策来源:http://jw.cq.gov.cn/zwgk_209/fdzdgknr/zcwj/qtwj/202004/t20200424_7185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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