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

  自2017年11月1日起,襄阳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按最新标准,襄城区、樊城区执行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特殊工时制从1320元/月上调至1500元/月;小时工最低小时工资从15元/小时上调至16元/小时。

  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执行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特殊工时制从1225元/月上调至1380元/月;小时工最低小时工资从14元/小时上调至14.5元/小时。

  宜城市、保康县、谷城县、南漳县执行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特殊工时制从1100元/月上调至1250元/月;小时工最低小时工资从12.5元/小时上调至13元/小时。

  来源信息:http://www.hubei.gov.cn/zfwj/ezf/201710/t20171009_17120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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