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图书馆读者图书丢失怎么处理?

  读者丢失所借图书,应购买相同的正版图书归还给图书馆;如购买不到相同的正版图书,则须按购买内容相近并价格相近的图书归还给图书馆。丢书、损毁图书的赔偿。需在图书所属图书馆办理,遵从图书所属馆的处理办法。

  借还书相关问题:

  一、借书:读者凭借阅证在自助借还机上办理借书。

  二、还书:读者在自助借还机上还书,还书时不需要使用借书证。

  三、借书、还书后机器打印借、还凭条,查对无误后再离开。

  四、"春之韵"助读服务还书时,必须在指定还书机上凭借书证还书。

  五、图书借期为30天,不能续借。图书超期现在不收取超期滞纳金,但是长期或者经常超期不还书,将影响读者的信誉以及“春之韵助读服务”等服务功能。情节严重将冻结读者证半年,冻结期间不能办理退证手续。

  六、借还书时如果出现错误,请将读者证和所借、还的图书交与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妥当处理。

  七、2016年前读者所借一直未还图书,不能在自助借还机上借还,需要由工作人员手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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