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机关从严管理队伍六项规定

  四川省公安厅机关干部下基层“六条纪律规定”

  川公委〔2013〕107号

  一、严禁到辖区边界迎送。

  二、严禁使用警车开道。

  三、严禁超标准食宿。

  四、严禁“搭车”旅游。

  五、严禁收受礼金礼品。

  六、严禁违反“五条禁令”、“三项纪律规定”。

  来源:四川省公安厅http://gat.sc.gov.cn/scgat/c103401/2014/1/9/550e519db2a64858839ad7b204d737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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