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外地人在青岛买房条件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上述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注意,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政策来源:http://zrzygh.qingdao.gov.cn/n28356074/n32564218/n32564582/n32564589/n32564595/180824140409348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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