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

  带上相关材料到职工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即可。

  如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提取表

  ③县(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④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使用证(三年以内)

  ⑤购买材料的发票

  ⑥已婚的还需带上结婚证

  现场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结。

  办事地点:绵阳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盐亭县石龙大道政务中心五楼

  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2号楼1楼大厅

  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西段91号(县财政局内)

  北川县永昌镇云盘中路15号2栋2楼

  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财政局1楼

  涪城区高平路2号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1楼

  游仙区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6号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江油市太平镇大鹏路政务中心4楼

  高新区虹苑北路12号(高新区社保大厅)

  绵阳新益大厦12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816-12329

  提取指南:http://changjing.my.gov.cn/display.aspx?id=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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