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户口在武汉中心城区上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各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街乡教育总支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黄陂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9〕3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划片及调整工作的通知》(武教发【2018】)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我区义务段新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区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的总体要求,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切实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宣传、发放工作。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根据本区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在确保公平、相对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规范做好新生入学管理工作。

  工作程序

  (一)依法登记造册,做到入学对象无遗漏

  在2月底以前启动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3、4月份各街乡教育总支要按照《义务教育法》“凡是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登记对象必须具有辖区户籍或房产。登记办法由街乡教育总支确定,可以由家长携带相关证件(户口本、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到指定地点登记,也可以由学校安排教师到幼儿园及社区、家庭登记,有条件的街道还可以通过网上平台登记,登记时要主动寻求公安、房管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每一名适龄儿童只能登记一次。登记办法确定以后,各街乡教育总支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各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街乡教育总支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武汉市以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30日前,持我区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到居住地所在街乡教育总支登记,实行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子女,要求在我区入学的,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所在街乡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所在街乡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等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街乡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凡是符合入学条件且在4月30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下旬到所在街乡教育总支补办手续,由所在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二)依规划定范围,确保相对就近入学

  1.小学

  各街乡教育总支根据登记的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数、交通状况、社区、村组等因素,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量,为每所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5月24日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经区教育局审核以后,5月31日前由各街乡教育总支负责向社会公示。

  当学校学位不足时,优先安排服务范围内户籍与住房一致的学生,无法安排的学生由街乡教育总支合理调剂到街乡内其他相对就近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初中

  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按照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原则,合理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①街乡辖1所初中,该初中对口其辖区所有小学;

  ②街乡辖2所或以上初中,按原乡镇行政地域初中对口其辖区小学;

  ③前川地区4所初中对口如下:实验中学对口前川一小、二小(含鲁台校区);双凤中学对口前川五小,双凤中学鲁台校区对口原鲁台片区村小并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前川三中对口前川四小、六小;环城中学对口前川三小和原环城片区村小;

  ④盘龙二小毕业生对口黄陂一中(盘龙校区)初中部;盘龙开发区其他小学和金潭小学的毕业生按照家庭住址就近分配到盘龙开发区所属3所初中,具体分配办法由盘龙开发区教育总支制定并对外发布;

  ⑤大潭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选择三里桥中学或鲁台中学;木兰乡朝阳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选择塔耳中学或研子中学;

  ⑥四黄中学招生计划400人,除接纳施教区内60人以外,面向区内初中学位不足且学生基数较大的盘龙、滠口、横店、武湖、前川地区初中学校《通知书》持有者招收340人(不含区一中初中部和环城中学的生源)。当报名人数大于340人时,通过电脑摇号确定招收名单。符合条件申请就读四黄中学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持《通知书》(家长联)于7月3日一天到四黄中学登记(区教育局安排专人在四黄中学办理登记手续),过期不予办理。7月5日区教育局组织专班进行摇号、录取工作。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通知书》(家长联)上将对口学校改派为四黄中学;未被录取的学生,持《通知书》(报到联)到原对口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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