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高”企业公租房位置

  厦门“三高”企业公租房位置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房源筹集: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及其周边,通过建设、收购等形式集中配置公共租赁住房,优先用于解决各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企业骨干员工的居住需求。

  房型面积: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一般控制为:单间公寓30平方米左右,一房型45平方米左右,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以一房型和单间公寓为主。

  配租对象:“三高”企业在本企业内部无异议的前提下,自主制定本企业公共租赁住房切块房源的分配方案,配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骨干员工。

  此外,经企业确认属企业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入职不满一年的员工,经企业书面确认并承诺不增加切块租赁房源或单独批次配租房源数量的前提下,可进一步放宽视同为骨干员工,予以配租。由企业集体配租的应符合在厦无住房的条件,可不受本市户籍限制。

  确认复核:拟入住人员名单经企业确认后,应报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进行员工基本条件复核,符合相关租住规定条件的,按批次租赁方案的要求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并纳入市、区相应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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