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验收怎么办

  根据《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目标任务、资金使用方向等内容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及项目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和结题考核验收。

  第十三条 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项目资助按以下标准资助和拨付:

  (一)项目资助标准。项目评定为A等级的资助300万元—500万元,评定为B 等级的资助100万元—300万元,评定为C等级的资助50万元—100万元,评定为D等级的资助50万元。E等级项目不予资助。世界一流领军人才团队的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创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

  (二)资助资金拨付。对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资金分2次拨付。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在评审通过后拨付应资助资金额度的50%;首批资金拨付后2年内,项目中期考核验收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剩余的50%,2年内未通过中期考核验收的项目,经申请批准可以延长1年进行中期考核验收,延长1年后仍未申请或未通过中期考核验收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资助资金。

  信息来源:http://www.xxtq.gov.cn/xxtqrsj/zcfg/gjfggz_14785/t3997759.html

  更多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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