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流产产假天数怎么算?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假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根据2016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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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一)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分娩医疗费或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助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二)产假生育津贴:

   1、产假生育津贴是参保单位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中,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假期生活费。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发放女职工在产假期中的工资待遇。参保单位发放给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待遇,不能低于医疗保险机构支付的产假生育津贴。所在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后180个工作日内向医疗保险机构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2、产假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5×生育产假天数。

  (1)生育产假天数: 按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正常生产158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

  (2)其它生育假:按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计划内怀孕4个月以上自然流产或死胎的给予42天,4个月以下给予15天,其中宫外孕的给予30天。

  (三)分娩医疗费 1、女职工、男职工登记备案后产前检查费用与分娩医疗费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多胞胎及分娩病发症产生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 参保职工计划内实施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在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费用与医院全额结算后,由单位向医疗保机构申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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