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院分娩期间婴儿患病住院费用能报销吗
福州住院分娩期间婴儿患病住院费用能报销吗
可以
在住院分娩期间,婴儿患病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凡独立结算的婴儿医疗费用,婴儿出生三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没有独立结算的,居民医保基金也不予支付;住院分娩期间用于治疗婴儿疾病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情况有哪些呢?
医疗事故和境外(含港、澳、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以及应由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他社会保险已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保险不实行重复报销和补偿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