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发放要求

  常州武进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发放要求

  1、正常参加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2、试点期间,申请时点向前连续参加武进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年(含)以上;

  3、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6个月以上的治疗且病情基本稳定

  延伸:

  受理材料

  1、《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申请人委托书》;

  2、《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申请人告知书》;

  3、《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申请人承诺书》;

  4、《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申请表》;

  5、申请人及其合法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原件;

  6、真实有效的完整病史资料原件(有效的疾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7、已建立家庭病床的参保人申请时需提供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注意家庭病床协议有效期);

  8、失能等级评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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