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网约车标准排量

  目前,东莞市网约车的规定还是沿用2017年5月4日发布的版本,新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于2019年4月4日完成征求意见,但暂为作为正式文件发布。

  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登记注册的 7 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 2 年;

  (三)使用燃油车辆的,排量不少于 1750 毫升、轴距不少于 2650 毫米;新能源汽车轴距不少于 2600 毫米;国家、省对车型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车辆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检验;

  (五)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六)不得违反规定喷涂与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相似颜色,以及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 - 6 - (七)车辆不存在未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册登记为个人所有的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无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并承诺由本人驾驶所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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