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集体户口落户条件

  福州高校毕业生落户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本科毕业生应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

  引进人才落户

  不符合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且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进城务工人员落户福州市辖区

  在市辖区连续居住满3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市辖区就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3年并在市辖区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或本人依法持有市辖区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并纳税满3年),年龄45周岁以下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技能落户

  在福州市就业创业并经福州市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初级工以上(含)《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资质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就业创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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