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可以领几个月

  泰安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可以领几个月?

  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月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执行。按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发1个月,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未间断转招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后失业的,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分段计算。转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前,按规定享受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转招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后,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待遇,但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享受失业保险金的累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拓展:

  阶段性实施临时生活补助政策

  (一)适用对象。《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2019年1月1日之后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二)执行时间和列支渠道。临时生活补助执行时间为2020年5月至12月,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3月。

  (三)标准和期限。临时生活补助标准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按月领取最长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领取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四)其他。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可在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临时生活补助,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规定执行。对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经办机构应按本地规定对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不得以户籍作为区分待遇条件。

  政策依据:http://rsj.taian.gov.cn/art/2020/7/14/art_47926_9303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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