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车辆年检需要反光背心吗?

  最近朋友圈被一条信息屏霸,内容大概是说,从2018年1月1日起,车上没有反光背心过不了年审,开车上路还要扣12分!

  很多车主不淡定了,到处去买反光衣;有些车主到了车辆年审期却不敢去年审,生怕过不了还被扣光分;还有些车主给小编留言,问小编该怎么办!

  眼看到了过年回家季,这个事情不说清楚,恐怕很多车主回家路上都会很忐忑!

  对这条消息,大家有很多版本的误读,比如有人认为所有车辆都要有反光背心,否则无法通过年检;也有人说,交警在路面会随机抽查,发现车上没有反光背心是要扣12分的;还有人认为,反光背心一定要穿在身上,放在车上都不行。

  其实,早在去年12月27日就已经被辟谣纯粹是一个对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误读,但也不完全是谣言。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17,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发布,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GB7258-2017 第 12.15.2 条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 1 件反光背心”,由于这是 GB7258-2017 新增的汽车安全装置和结构方面的规定,因此只适用于 2018年 1 月 1 日起新出厂的汽车,并不适用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前已出厂但尚未注册登记的汽车,更不适用于2018年1月前在用的汽车。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即俗称的“年检”)方面,我国执行的标准为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现行版本为 GB21861-2014,其中并没有提出安全技术检验时应检查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要求。

  这条规定正确解释是: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出厂的汽车,汽车生产厂家都必须为其配备一件反光背心,而不是由车主或驾驶员自己去购买。也就是说,这件反光背心是每辆新车的标配,标配,标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我们的新车车主在买完接收车辆的时候就需要留意一下了。

  其实,现在车管所民警在办理注册登记查验时,就已经对2018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严格把关,只要车上没有配备反光背心的,查验都是不合格。

  需要提示大家的是:尽管网传的“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系对 GB7258 -2017 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误读;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和机动车三角警告牌一样,都是为了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次生事故的汽车安全装置。因此,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建议大家在新购汽车时,除了应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机动车三角警告牌外,对 2018 年1 月1 日起出厂的汽车还应检查其是否按规定配置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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