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家庄退休医保政策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统筹口径)的6%划入。

  市区个人基本养老金,高于上年度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以人社局统计数据为准,下同)的,以本人实际基本养老金作为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以全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作为个人账户计入基数。

  县(市)个人基本养老金,高于上年度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70%的,以本人实际基本养老金作为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70%的,以全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70%作为个人账户计入基数。

  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医保关系自行终止﹔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个人账户清户结算手续,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拨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给其合法继承人,不得截留和挪用。因所在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办理终止基本医保关系,造成个人账户多划入的部分,各级经办机构在办理个人账户清户结算时,予以扣回,无法扣回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追回。

  政策来源:石家庄城镇职工医保实施办法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