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二胎需要办准生证吗?

  海口二胎准生证(生育服务证)

  需要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在生育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进行登记,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办理《生育服务证》提交以下资料:

  (一)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子女死亡的,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其他情形的可由村(居)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生育登记服务程序:

  (一)登记。

  1、村级代办。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海南省生育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村(居)计生员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计生办,完成生育登记工作。

  2、乡级登记。夫妻也可以持相关证件直接到乡镇计生办办理生育登记。

  (二)发证。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登记的,乡镇计生办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三)领证。

   夫妻凭意愿领取《生育服务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办理的乡镇计生办领取或者在省内任何一个办证点领取《生育服务证》,也可委托村(居)计生员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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