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适用房现在还可以申请吗

  目前已经不能申请购买资格,但是已经取得保障资格的,仍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我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沣东新城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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