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供暖收费标准

  2020合肥供暖收费标准

  1、按面积计费供热价格

  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内的,执行第一阶梯供热价格为2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供热价格23元/平方米

  居民应缴供热费用=第一阶梯供热价格*第一阶梯建筑面积+第二阶梯供热价格*第二阶梯建筑面积

  例如:150平方米房屋应缴纳的供暖费=144 m²×21.5 +(150 m² -144 m²)×23=3243元

  2、按计量表计费的供热价格

  方式一:执行两部制热价。

  基本热价为9.5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5元/kwh;其中,基本热价不可抵扣使用费。

  用户供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价*使用量

  方式二:

  基本热价为9.5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35元/kwh;其中,基本热价可以抵扣使用费,需当年使用完。

  老用户(2014年冬季前开通的集中供热小区)可根据需求与我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当季不能调整。

  新的集中供热小区(2014年冬季及以后开通的集中供热小区),分户计量,实行两部制热价。

  不论新老用户,如实施两部制热价,当年供暖期开始的十日内,赠送300kwh的流量。(合肥热电集团在供暖季第一次抄表结算时予以扣除)

  3、用户如何选择方案使用。

  依据平衡量的公式进行计算,若当年使用量高于平衡量,选择A方案,低于平衡量可选择B方案。

  平衡量公式:(建筑面积*9.5元-45)/0.2

  例如100 m²平衡量为:(100×9.5-45)/0.2=4525 kwh

  若用户预计用量高于4525KWH ,选择A方案;反之选择B方案。

  4、生活热水费: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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