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顺德区户籍居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购人为单身个人(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等)的应当年满30周岁;申购人为已婚夫妻双方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具有本区城镇户籍满1年且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区没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资格;
(三)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本市的住宅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转让记录;
(四)每批次房源公布时,区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顺德区新市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购人在本区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区居住证满3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二)申购人为单身个人(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等)的应当年满30周岁;申购人为已婚夫妻双方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申购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且申购前3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四)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本市的住宅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转让记录;
(五)每批次房源公布时,区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