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顺德区户籍居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购人为单身个人(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等)的应当年满30周岁;申购人为已婚夫妻双方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具有本区城镇户籍满1年且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区没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资格;

  (三)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本市的住宅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转让记录;

  (四)每批次房源公布时,区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顺德区新市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购人在本区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区居住证满3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二)申购人为单身个人(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等)的应当年满30周岁;申购人为已婚夫妻双方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申购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且申购前3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四)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本市的住宅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转让记录;

  (五)每批次房源公布时,区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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