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租房补贴申请对象

  顺德区户籍居民

  (1)申请人具有本区户籍并在本区居住。注: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布失踪等)人士,可单独申请。

  (2)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820元)。

  (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产权证的房产可不计入人均拥有房产。

  (4)申请人家庭成员没购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汽车(以购车发票为准)且购车数量不超过1台;

  (5)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6)申请人家庭人均资产低于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7倍(90720元)。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本区无宅基地,或虽有宅基地但经查实唯一宅基地上无住房或住房属危房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顺德区新市民

  (1)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在本区居住);

  (2)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在本区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

  (3)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820元);

  (4)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5)申请人家庭成员没购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汽车(以购车发票为准)且购车数量不超过1台;

  (6)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7)申请人家庭人均资产低于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7倍(90720元);

  (8)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积分入住公租房或租赁补贴(新市民申请人在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以积分排名从高到低的方式入住公租房或领取租赁补贴;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佛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

  政策依据:http://www.shunde.gov.cn/fssdcxslj/gkmlpt/content/4/4501/post_4501949.html#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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