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养老保险缴存比例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1号)有关规定,全省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参 保 单 位
《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单位缴费比例从13%调整为14%。
参 保 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有关规定:
缴费比例维持为20%(含个人缴费比例)
《通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要求则适时调整。
中山市2021年1月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 ||||
缴费基数上下限 | ||||
险种 | 单位 | 个人 | 缴费 | 缴费 |
类型 | 缴费比例 | 缴费比例 | 上限 | 下限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14% | 8% | 20268元 | 337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