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养老保险基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维持3376元不变;
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即按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00%调整。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以参保人月工薪收入为基数。
低于下限(3376元)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20268元),以上限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我市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之间依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