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津贴最多能报多少

  厦门生育津贴最多能报多少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RH3A3Vq6blWpTajr3FkjA

  厦门市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领取结婚证。

  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温馨提示: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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