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及解答

  1、问:珠海户口, 在外地有缴存公积金, 但在珠海未缴存公积金, 能不能转来珠海?

  答:不行,首先要在珠海有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2、问: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单位有什么好处?

  答:①有助于解决员工的住房需求,相当于一种福利,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列入成本费用,在税前列支扣除,享受税收优惠。

  3、问:新入职一家公司,公司帮开户汇缴了公积金,请问上一家单位帮缴存的公积金去哪里了呢?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市民所述情况,市公积金中心将定期合并市民名下已封存的公积金账号,并将公积金转移至目前正常汇缴的公积金账户中,市民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4、问: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是的。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及粤建房字[2005]137号文规定,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5、问:单位能否为已离职的员工办理补缴?如何办理?

  答:可以为已离职的员工办理补缴。但是有以下前提:一是该员工没有注销本人公积金账户;二是该员工的公积金账户仍在本单位名下。补缴分全额补缴、差额补缴,具体办理方式详见公积金业务流程。

  6、问:单位怎么办理补缴?

  答: 所需资料:

  (1)补缴申请报告 (需写明补缴的原因、时间、人数、金额、单位账号,官网可下载模板)一份;

  (2)《补缴明细表》(官网可下载模板)一式两份;

  (3)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机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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