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东莞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对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时长3-12个月。其中,对在2020年12月31日前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申请程序:

  备齐资料→到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的银行基本账户

  政策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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