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公办小一学位申请入口

  坪山区公办小一招生报名系统入口:

  https://zsbm.szpsq.org.cn/visitpsgbxyjz(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打开,推荐谷歌浏览器)

  (一)公办学校志愿填报

  坪山区公办学校学区分为:单享学区、大学区两类。单享学区指学区内仅有1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该公办学校;大学区指学区内有多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不能跨学区选择公办学校。

  申请公办小一、初一学位时,可在“公办小一报名”“公办初一报名”通道内同时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二)民办学校志愿填报

  已在“公办小一报名”“公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无需再次在“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仅申请坪山区民办学位的,需符合坪山区民办学校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前,直接登录“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坪山区不具备上级所规定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招收非坪山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跨市招生。2024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将验核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信息,填报民办学校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必须在2024年5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

  坪山区民办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类型(坪山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非深户籍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深缴纳社保时长从高到低录取。

  (三)关于二次补录

  1.全区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参加第一次报名;如第一次报名被录取,不能参加二次补录;如第一次报名被录取但自愿放弃学位,视为已安排学位,不能参加二次补录。

  2.二次补录的名额为全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第一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可跨学区申请。二次补录的对象为全区第一次报名通过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二次补录仍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二次补录名额录满为止。

  (四)关于学位供给情况

  2024年秋季学期坪山区小一、初一公民办学校学位总供给充足。但部分学区公办学位紧张,无法满足全部需求。家长在填报志愿时,要同时考虑填报合适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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