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及解答

  1、问:职工经审核批准提取后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答: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选择转入个人公积金卡的。管理中心即可实现将提取金额直接转入公积金卡而完成提取支付,实现审核无误实时到帐。选择转入单位结算户方式的,管理中心根据经单位审核签章的《提取审批表》上记载的单位结算户户名及帐号,通知缴存银行办理转账

  2、问: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答:身份证、经公证的住房借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在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办理纯公积金贷款的可不提供,办理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提供),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需借款银行盖章),还款期间发生提前还款情况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凭证

  3、问:在什么情况下可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因死亡、病卧、出市(境)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代为提取手续,代办人为直系亲属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问: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购买二手住房(存量房)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交易费等凭据原件。

  5、问: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6、公积金提取可以转入的账户有哪些?

  答:

  ①本人合肥市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②职工缴存单位结算户。限于以下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7、问:我因为工作调动,在省直公积金有多个公积金账户,能直接办理支取么?

  答:先办理转移,合并账户成功后,才能办理公积金支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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