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材料+流程

  一、非公共租赁住房

  办理条件:

  1.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与上次租房提取间隔满6个月(含)以上;

  3.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前12个月未曾办理过除租房提取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办理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二、公共租赁住房

  办理条件:

  1.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与上次租房提取间隔满6个月(含)以上;

  3.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前12个月未曾办理过除租房提取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办理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三、办理流程:(公租房只能窗口办理)

  线上办理:

  1.点此进入福州公积金个人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登录后提交申报;

  2.系统自动受理,如符合办理条件且信息数据齐全准确,系统自动审查通过即可办结。

  窗口办理:

  1.办理人携带所需材料至银行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

  2.银行受理,并对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准确的办理人生成受理单并反馈;

  3.审查通过后即可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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