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发布公租房选房签约通告,今天开始选房!

  龙华区2021年第一批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终审结果已于2021年6月18日进行公示,7月20日,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一批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公布了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通告原文:复制网址http://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dtxx_124333/tzgg_124335/content/post_8998464.html至浏览器打开即可查看通告原文及附件。

  一、选房名单

  (一)选房名单确定

  根据核查结果,终审合格的认租家庭共11222户。按照房源数的两倍确定了入围选房家庭名单及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排名1~280名的280户家庭为入围选房家庭,排名281~560位的280户家庭为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剩余排名在561位及以后的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皆为递补认租家庭,本次选房通告不予公示。

  (二)入围选房名单

  本次入围选房家庭名单中,户籍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共8户,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选房排序中给予优先;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三)候补选房名单

  本次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中,无优抚残疾人家庭;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二、选房签约时间及地点

  (一)选房时间

  入围选房家庭:2021年7月22日至23日(周四到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及2021年7月24日(周六)上午9:30-11:30,为期2.5天。

  候补选房家庭:2021年7月24日(周六)下午2:30-5:30,为期0.5天。房源选完即止。

  (二)选房地点

  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一楼货梯处大厅。

  三、选房签约流程

  (一)签到等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在签到处核对身份证、签到,按照指引到选房等候区,等待系统叫号。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证件进行核验签到

  (二)呼叫验证

  选房者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

  (三)预选房号

  选房者通过身份验证后,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入预选区选房;在电脑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预选时间为5分钟。

  (四)正式选房

  选房者在正选台处,从预选的房号中选定最终意向房源,正选时间为3分钟。

  (五)签约事项

  正选台确定房源后,在合同打印区等候打印《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区住房和建设局及承租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完成本次选房签约工作。

  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且委托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核验)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六)保证金缴交事项

  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前往“保证金缴交窗口”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缴交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月租金的三倍,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资金以备缴交。

  租赁保证金缴纳方式:

  1、现场扫描二维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

  2、手机网银转账:手机网银转账到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

  (七)办理入住事项

  本次推出的5个项目中,天玑公馆、深国际万科和风轩、安宏基天曜广场、华盛珑悦花园、伟禄雅苑5个项目均为现房,本次需提交办理入住的准备资料。

  办理入住所需准备资料(复印件均要求清晰无涂改):

  1、提供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提供主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深圳任意银行储蓄卡)

  3、提供委托银行代收费协议书1份(我局选房时发放,乙方签章处请按上主申请人的手印),填写的银行信息必须为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的账号及信息。

  办理上述项目房源入住时,承租家庭凭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具的《入住通知书》,前往小区物业领取钥匙。

  四、项目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及交付时间

  五、重要提示

  (一)选房家庭为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的,需在选房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验,经核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选房。

  (二)房源选完即止,所有房源被选定之后,选房工作完成,后续排位到序的选房家庭可不用到达选房现场,不计入放弃次数。

  (三)户籍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参与选房。

  合格认租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排序到位,因无其对应标准面积的房源而未选房的,不视为放弃一次(不计入放弃次数)。

  (五)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入围选房家庭最多两人进入选房现场,建议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与本次现场选房的人员若有发热症状的,请勿前往选房现场,请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办理本次选房签约事宜。

  (六)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七)选房期间,每天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q.gov.cn/)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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