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禁止携带哪些物品进站

  深圳地铁禁止乘客携带以下动物、物品进站乘车:

  1、除盲人乘车时携带的导盲犬及执行任务的军警犬外的其他活体动物;

  2、爆炸性、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及传染病病原体;

  3、除执行公务外的枪械、管制刀具及各类攻击性武器;

  4、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未能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容易污损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和车站及列车环境的物品;

  5、充气气球、风筝、自行车(已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折叠自行车除外)、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逃生的物品;

  6、重量超过30公斤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物品;

  7、其他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或者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

  禁止入站的物品样式和目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主管部门公告,并由运营单位在车站内予以张贴、陈列。运营单位、公安机关及其授权委托单位可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乘客应当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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