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电动车的注意!在广州这样做拟罚200元!

  广东省司法厅近日公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送审修改稿)》(下称《条例》)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条例》中提到:

  1、对于驾驶非法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二百元罚款。

  2、对于有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对于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条例》明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收缴号牌、行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

  注:该《条例》目前正在征集意见中,还未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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