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海口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下限为200元,缴费标准的上限为2021年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即9400元。参保居民按选定缴费标准足额缴费后,可在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范围内自愿选择100元的整数倍金额进行多次缴费,当年缴费额为各次实际缴费总额。

  参保缴费补贴

  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按年度给予补贴,当年缴费额400元以下的补贴标准为40元;当年缴费额400元(含)至600元(不含)的补贴标准为60元;当年缴费额600元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80元。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居民缴费加大资助。补助、资助与个人缴费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缴费标准的上限。

  参保人员范围

  凡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职工(企业或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来源链接: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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