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民养老保险哪些人可以参保?

  海口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对象

  凡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职工(企业或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征缴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9日,税务部门2021年6月开始陆续开展银行预存代扣工作。

  缴费方式

  2021年5月10日18时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已选定的缴费档次,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后,将视同缴费人委托税务部门银行预存代扣的金额。若缴费人需要变更银行预存代扣的金额或终止银行预存代扣方式,可自行前往当地乡镇(街道)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业务的便民服务点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部门成功为参保人扣缴后,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实际进行多次自主缴费,当年缴费额为各次实际缴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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